全体教师: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校聘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工业大学青年英才遴选及管理办法》和《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将开展2016年校聘三级教授、青年英才、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校聘三级教授
年龄男55周岁(截止2016年1月1日,下同)以下,女50周岁以下,聘用在教授岗位满3年以上。
2.青年英才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
3.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基础课教师须具有硕士学位)。
二、选拔条件
根据校人﹝2013﹞15号、校人﹝2014﹞12号和校人〔2013〕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见附件1、2、3)。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20日前,申报者根据申报项目对应填写《西安工业大学校聘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西安工业大学青年英才申报表》(一式四份)、《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其中申报青年英才的应填写《青年英才申报者近5年主要业绩成果表》(一份),学院为青年英才申报者确定培养导师。
申报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者不需提交推荐意见。
2.4月21-29日,申报校聘教授三级岗位的教师或申报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的教师持申请表及表中所填业绩成果的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申报青年英才的教师持《青年英才申报者近5年主要业绩成果表》及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科技处安排4月25、26日两天审核盖章)。
3.5月4-11日,院(部、中心)分别组织学术委员分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者进行评议、审核,通过者学院统一推荐。
4.学院(部、中心)需将拟推荐人员的申报表及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在学院信息栏公示3天。
5.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部、中心)将申报表连同所有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汇总后,与单位统一推荐意见于5月1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0)。
附件1:西安工业大学校聘教授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校人﹝2013﹞15号)
附件2:西安工业大学青年英才遴选及管理办法(校人﹝2014﹞12号)
附件3: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校人〔2013〕14号)
附件4:西安工业大学校聘教授三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5:西安工业大学青年英才申报表
附件6:青年英才申报者近5年主要业绩成果表
附件7:西安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励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