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每三年为一个聘期,今年是上一个聘期的截止年和新一个聘期的起始年,为顺利开展我校2016年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聘任程序
硕士生导师聘任程序详见《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本次拟聘任硕士生导师人员,需按照“续聘”、“校内初聘”、“校外初聘”三种不同情况,填写不同的表格。
请各位老师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分别装订成册及相关材料,交至办公室425,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至673432867@ qq.com。
关于硕士生导师聘任的几点说明
1、人员范围
硕士生导师每三年一个聘期,到期后须重新聘任,故本次填表人员范围包括:续聘人员、校内初聘人员、校外初聘人员。
2、表格种类
表格分为2类6种:
(1)续聘人员对应《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续聘人员用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续聘人员用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2)校内初聘人员对应《申请表(校内初聘人员用表)》和《汇总表(校内初聘人员用表)》。
(3)校外初聘人员对应《申请表(校外初聘人员用表)》和《汇总表(校外初聘人员用表)》。
注:《汇总表》内容须与《申请表》相应内容一致。
3、申报学科/专业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录》填写。
附件:
1. 硕士生导师申请表(续聘)
2. 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续聘)
3. 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校内初聘)
4. 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内初聘)
5. 硕士生导师申请表(校外初聘)
6. 硕士生导师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外初聘)
7.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目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