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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0-09-25作者:点击: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西安工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力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不断强化科学选拔理念,加强规范管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组织机构

学院推免工作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高

副组长:张  陈超波

员:王利军,王 鹏,肖秦琨,宋晓茹

书:刘叶楠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责任心强,积极进取,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无学术不端、违法违纪、作弊等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

四、申请者学业水平

申请者的学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学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优秀,无补考或重修记录,综合成绩不低于本专业前30%且达到所在学院专业排名要求;

(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三)具有高等数学课程的专业,平均分不低于70分;

五、推免生遴选加分内容

有以下情况的申请者,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可获得加分,申请者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申请者需提供退伍证明相关材料,分值15分;

(二)参加志愿服务,须有乡镇级及以上部门的证明,分值10分;

(三)有国际组织实习经历,须有实习组织以及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实习证明,分值10分;

(四)科研成果

1.本科期间在核心期刊(科技核心及以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分值15分;发表多篇论文仅计最高分值论文分数。

2.专利

受理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分值15分;专利成果第一单位须是西安工业大学,申请者为第一完成人;多件专利仅计1件最高分值。

(五)学科竞赛

在教务处认定的学科竞赛范围内,获得全国一等奖(特等奖)、全国二等奖(一等奖)、全国三等奖(二等奖)分值分别为201510分。

申请者计分项分值乘以参与度系数乘以竞赛系数计分。

竞赛系数:国家级ABC类竞赛系数分别为10.70.5

参与度表

个人排序

1

2

3

4

5

6

7

参与度系数

1

0.65

0.5

0.4

0.2

0.1

0.05


说明:

1.作品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学科竞赛获奖要出具获奖证书原件;

3. 如果学生参加多个竞赛活动,仅按照得分最多的赛事,取1项计算最高分,不累积计算。

(六)荣誉

级别

项目

分(分/项)

国家级

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

15

荣誉为本科在读期间获得。

省(部)级

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

10

校(市)级

优秀共产党员

5






以上加分项成果以当年91日前见刊或取得证书为准,须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和认定。

综合测评成绩

根据推免指标,按照学校和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70%+加分项(百分制)*30%

本科阶段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1-5学期科目计算(百分制),具体办法以教务处公布为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换算办法:平均绩点*20

推荐程序

(一)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对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得申请;

(三)每位申请人需由本学院两位正高级职称硕士导师推荐;

(四)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取消拟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论文、竞赛获奖以及专利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其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进行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六)学院根据学校和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七)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缴费等相关事宜,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操作的,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接收工作程序

接收按照《西安工业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条执行。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

3.申请人弄虚作假,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5.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本细则中若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内容,以上级文件规定的为准;

(三)本细则自公开之日起执行,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原《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西安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四)考生申诉渠道(监督电话、邮箱)

监督电话:86173163,86173356

邮箱:dxxyjw@xatu.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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