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9-30作者: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学业指导,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贯彻落实学校《西安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我院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此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覆盖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2.符合学业导师资格的教师均有义务担任学业导师。

二、学业导师聘任

(一)聘任资格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包括双肩挑或管理岗位,辅导员除外),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专业指导能力。

(二)申请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学院推荐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办法。学院应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审定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并报送学院(教务处)备案。

(三)聘期

学业导师聘期一般为3年。在聘期内,学业导师调整任职或学生提出转聘的,由系室审核和报送学院(教务处)备案。学业导师聘任工作须在学生入校第3学期的第1月内完成。

(四)指导人数

为了保证指导学生的质量,每名学业导师所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学业导师职责

(一)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或就业规划等。了解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三)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就行业需求状况、专业培养方案、就业方向等内容对学生进行辅导启迪,帮助学生选择专业方向。

(四)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根据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学业计划。

(五)指导学生学习。以提高学生学业水平为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培养目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内容、过程,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积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解读有关学籍管理制度,并给予充分指导。

(六)开展学业预判预警。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分析,做到预判预警。

(七)指导学生搭建互动学习团队。将指导毕业设计、学生参与项目等结合起来,建立跨年级、跨专业学习团队,实现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相互交流等良性循环,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八)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九)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指导,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

(十)及时将有关信息与辅导员进行沟通,保证对学生教育的及时性。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每学期至少与辅导员沟通一次,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学业导师工作方式

1.制定指导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每学期开学前学业导师要制定本学期指导计划,并传达给所指导的学生;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收集汇总学生一学期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情况。

2.建立沟通渠道。学业导师和学生建立 QQ 群、微信群等多方式沟通渠道。

3.开展多方式指导。个别指导与集中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通过座谈、课题指导、网上交流等多样方式开展指导。导师每学期对学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同时还应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

4.做好文字和照片工作记录。学业导师应建立学生指导档案,在开展学业指导工作中完成填写工作记录,形成工作档案。

五、学业导师工作考核

(一)考核原则

以学生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开展综合评定。

(二)考核方式

1.学院成立学业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导师聘任、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

2.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根据学业导师工作职责(10项职责,每项占比10%)评分成绩,结合个人总结、系室评价、学生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80-10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三)考核结果使用

1.学院对考核优秀的学业导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校级评优。对考核不合格的,学院将取消其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2.承担学业导师工作是教师的基本职责,考核结果应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