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6-09作者:点击: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21110日审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夯实导师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过程监控与管理责任,严控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学位论文答辩前期工作

(一)选题

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要求,由导师组织选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选题结果等相关材料。

(二)开题答辩与中期检查

学院组织下列情况(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和学位论文预答辩

1. 首届指导的硕士研究生;

2. 上一届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高于20%

3. 上一届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有3审;

4. 上一届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通过双盲评审;

5. 上一届所指导研究生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6. 上一届/上一年度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检、省级抽检有不合格意见;

7. 上一届/上一年度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检、省级抽检存在问题论文;

8. 导师认为需参加学院开题和中期的研究生;

9. 二次开题的学生列入学院中期检查;

10. 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均为末位(二次答辩或检查)的研究生进入学院集中预答辩;二次开题或二次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一般进入学院集中预答辩。

所列“2345”情况一般指所在学科或学位类型的所有研究生。如遇此四条所列的上一届所指导研究生与当年学科或学位类型不一致,则不区分学科或学位类型,均进入学院组织的相应答辩。

所列“67”情况不区分学科或学位类型。

(三)开题答辩相关要求和说明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开题答辩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期末,开题答辩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评议组成员由5-7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专业型硕士开题评议组成员应至少有1名来自行业领域或企业的专家,采取学院开题答辩和导师组(课题组)开题答辩两种形式。

1.导师组(课题组)开题答辩范围及要求:

1)未列入学院开题答辩范围的研究生;

2)导师组答辩学生人数不得少于5人(不含);

3导师组(课题组)开题评议组成员应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4)导师组(课题组)的开题答辩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导师组(课题组)应指定1名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5)导师组(课题组)的开题答辩应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答辩相关安排和材料报学院,由学院统一发布给研究生和研究生督导组成员。

2.二次开题答辩

1)未通过(未参加)首次开题答辩学生:学院和导师组(课题组)开题答辩末位学生;

2)按学科排序,对各组答辩成绩规格化处理消除组间评分差异,不少于学科总人数10%参加二次开题答辩,比例计算不足1人按1人计;

3)二次开题答辩形式采取学院集中组织。

(四)中期检查相关要求和说明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中期检查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评议组成员由5-7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专业型硕士中期检查评议组成员应至少有1名来自行业领域或企业的专家,采取学院中期检查和导师组(课题组)中期检查两种形式。

1.导师组(课题组)中期检查

1)未列入学院中期检查范围的研究生;

2)导师组答辩学生人数不得少于5人(不含);

3导师组(课题组)中期检查评议组成员应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4)导师组(课题组)的中期检查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导师组(课题组)应指定1名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5)导师组(课题组)的中期检查应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答辩相关安排和材料报学院,由学院统一发布给研究生和研究生督导组成员。

2.二次中期检查(答辩)

1)未通过中期检查学生:学院和导师组(课题组)中期检查末位学生;

2)按学科排序,对各组答辩成绩规格化处理消除组间评分差异,不少于学科总人数10%参加二次开题答辩,比例计算不足1人按1人计;

3)二次中期检查形式采取学院集中组织。

(五)预答辩

1.根据《西安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末或者第6学期开学两周内;

2.预答辩采取学院集中预答辩和导师组(课题组)预答辩两种形式。导师组(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利于把控学位论文质量的方式组织预答辩,着重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和审查。

1)学院集中预答辩学生范围:

开题答辩和中期检查均二次答辩的学生;

开题答辩或中期检查进行二次答辩的学生凭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申请参加课题组(导师组)预答辩。不申请或者申请但不满足相关成果认定的研究生在学院集中预答辩。

2)课题组(导师组)答辩学生范围:

不属于学院集中预答辩范围的学生;

3. 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认定:在北大中文核心、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工业大学;或发明专利受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专利指学生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组成员第一完成人、学生第二完成人,且西安工业大学为专利权人);或科研成果获奖(获奖证书持有人);或科研成果转化;论文期刊级别的认定以发表当年为准,不含增刊。

以上所述成果均须与学位论文相关,方可予以认定。

4.预答辩相关要求

1)预答辩成员组成: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5-7人)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有一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2)课题组(导师组)答辩,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提交预答辩申请的安排,由学院统一发布并报备研究生督导组成员;并且预答辩须在学院规定的答辩时间节点完成并提交预答辩结果等材料;

3)课题组(导师组)答辩根据学位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末位淘汰并参加学院集中预答辩;预答辩结果需有学院研究生督导组成员确认签字;

4)课题组(导师组)答辩的导师需安排1名具有讲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教师作为答辩秘书,协助组织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结束后提交答辩汇总表和答辩情况总结;

5)学院集中预答辩末位淘汰不限比例;

5.预答辩结果:

A:基本合格,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B:学院集中预答辩

C:学院集中学位答辩

二、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时,均要符合《西安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如果不符合该规定要求,本次学位申请中止。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在20%-30%的论文,进行学院集中学位答辩。

三、校级双盲评审

对于预答辩结果为A类的学生若其论文通过双盲评审但两名专家评审成绩均小于70分需进行学院集中学位答辩;对于盲审送交第三位专家且通过的论文,进行学院集中学位答辩。

对于预答辩结果为C类的学生,双盲评审两名专家评审成绩均为85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答辩由课题组(导师组)组织。

如校级双盲评审为按学科抽评形式时,学院集中预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校级双盲评审,不占随机抽评的数量。

四、省级学位论文抽检

对于上一年度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当年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进入学院集中预答辩和集中学位答辩。连续两年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所有研究生进行学院集中预答辩和集中学位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的末位审查按照研究生院制定办法执行。学院集中学位答辩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优秀论文由各学科答辩组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六、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与上位文件冲突的内容,以上位文件规定的为准。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原《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20210111)》同时废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1110

附:

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主任:高嵩

副主任:易超

委员:陈超波、赵黎、秦刚、张峰、宋晓茹、辛大欣、任安虎

秘书:刘叶楠(研究生)、方旭颖(本科生)

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督导组成员

张志文、肖秦琨、张海宁、张峰、宋晓茹